第14章 走,走,走(3 / 5)

。”

跟着麦又歌妈妈一起进了小院,徐君乐四处打量了一眼。

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典型农家小院。

一栋两层的房子,看样子是新建不久的房子,麦又歌跟他提过,是去年刚刚建的房子。

花了20多万。

都是麦又歌出的。

二十多万对于一个打工人而言,不是一笔小钱。

这笔钱出去,她的积蓄基本去了三分之一。

当然。

积蓄的事,麦又歌没跟徐君乐提。

关系再怎么好,也要有一点点个人空间和隐私。

在麦又歌老家待了两天,麦妈妈是丈母娘看女婿,越看越满意。

对这个姑爷。

她无限看好。

或者说,她对女儿的婚姻没有太高的要求。

只要女婿疼爱女儿,两个人和和美美,那就够了。

更多的?

没有。

下雨天知道回家的,都行。

像徐君乐这种相貌帅气,家庭条件又好,对女儿又好的女婿,打着灯笼都难找。

至于婚后去哪。

麦妈妈根本没想过。

去男方那边,不是理所应当的吗?

因此。

她压根没有考虑过去哪里住的问题。

老家就挺好。

“麦满分。”

“嗯?”

回去的高铁上,听到徐君乐忽然喊出这个称呼,麦又歌惊诧道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没什么,就是觉得你今天很怪。”

“怪?”

“怪好看的。”

“噗嗤”

麦又歌笑着摇了摇头。

“幼稚。”

嘴上说着幼稚,她的嘴角却扬成了耐克。

压都压不住的那种。

……

两个月后,老徐夫妇也跟着徐君乐和麦又歌来到了她的老家。

这一次,他们再次受到了全体村民的关注。

上次只是带男的上门,到底能不能成,那还是未知数。

现在?

家长都来了,百分百能成。

哪怕后面离了,那也是以后的事。

双方家长见了面,后面的事探讨的很顺利。

结婚日期?

定了!

住哪里?

也定了!

不去奥门。

就定居鹏城。

房子已经在看了。

先订婚,再买房,装修,等装修差不多了正好结婚。

选择定居鹏城是徐君乐的主意。

他虽然只回了一次老家,只跟麦又歌的妈妈见了一次面,但他敏锐的发现了一件事。

如果他们真的去了奥门,以麦妈妈的脾性,多半不会跟着一起去。

鹏城离麦又歌老家的距离虽然也很远,但再远,也远不过奥门。

关键,如果去了奥门,麦妈妈一个人不会去奥门。

因为麻烦。

什么让子女来接,那是一句话的事,然而,她不是那种麻烦子女的人。

鹏城,那就不一样了。

属于是境内。

买张火车票就能去。

不需要通关。

不需要搞那些乱七八糟的申请。

更不需要子女专门来接。

想去了,买张票就能到。

多不麻烦人。

不麻烦就是最好的解释,徐君乐跟麦又歌也是这么劝说的。

为了妈妈,她没有继续坚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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